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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比特币价格行情:加密货币市场短期惶恐情绪得到释放,中期来看并不乐观!

目前有六项诉讼正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Beijing Haidian District court)等待解决。三位币印共同创始人——首席执行官潘志彪、首席营运官朱砝,和首席技术官李天昭——先分别对比特大陆提出了起诉,目的是解除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定。

而比特大陆也分别对其提出反诉,声称他们离开后运营的矿池,与原公司具有直接竞争关系,对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除了求偿外,比特大陆也要求法院命令币印高层主管继续履行竞业禁止协议。

图|比特大陆与潘志彪劳动争议案开庭情形(來源:海淀区人民法院)

这个争端此前并未获得太多公众注意,但近期关于一场 4 月 30 日听证会的视频得到公开,视频中,双方分别提出各自诉案。该视频仅呈现出潘志彪与比特大陆之间辩论的部分,而其他两位的确切细节目前仍不清楚。

BTC.com 的诞生

这些案件的主要争议要归结到三位币印创办人当初在比特大陆旗下矿池 BTC.com 所扮演的角色,以及他们决定离开比特大陆时与之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

朱砝在今年一月时,于微信动态贴文中发表了一篇关于纪念比特币十周年的文章,该文也被一家中国的加密货币媒体所报道,他简要的在文中介绍了三人在比特大陆的工作。

朱砝在文章中回顾,2015 年,他们三人——在专注于比特大陆原本的蚂蚁矿池(Antpool)的同时——提议了推出 BTC.com,作为比特大陆内并行的服务。

朱砝写道,这个想法最初并未得到比特大陆的支持,因此三位在一开始时,不得不使用潘志彪的自有资金来研发并推出。2016 年时,潘志彪特别开源了 BTC.com 的代码,降低对开展采矿业务感兴趣者的门槛。

三人在 2017 年中左右离开了比特大陆。在竞业禁止协议里,比特大陆将在两年内,每月支付 19250 人民币的赔偿金给潘志彪,以换取限制他运营专门的比特币矿池。关于其他两位的竞业禁止协议赔偿金,在这段法庭视频中无法清楚得知。

在离开比特大陆后,潘志彪、朱砝和李天昭在 2017 年 11 月时成立中本聪明公司并运营币印,推出可支持多种加密货币资产的矿池。但币印直到 2018 年 7 月,才开始推出比特币的专门矿池服务(pool service),并同时挖出币印在这个市值最大加密货币中的第一个区块。

后来,币印发展成最大的比特币矿池之一。根据当事双方认可并呈交给法院的事实显示,在 2019 年 2 月 14 日,币印是继 BTC.com 和蚂蚁矿池之后,以算力计的世上第三大运营者。总的来说,接入币印矿池的矿工,截至当时共挖到了 26,825 个比特币,在今天价值 2.2 亿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按现今比特币网络计算的分布,币印在算力方面已下降 8.2%,而其排名则落到第七。

比特大陆的抗议

随后,比特大陆宣称此类行为直接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并要求潘志彪返还所有已支付的赔偿金,以及约 460 万元的违约金。

此外,比特大陆的律师也在听证会上辩称,表示币印违反合约,挖矿所得的 26825 个比特币获利也应作为比特大陆的损失而偿还。

“基于竞业禁止协议,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难以计算,则以违约获利来计算。”其中一名律师表示。

律师辩称,“截至 2 月 14 日,币印的总获利是 26,825 比特币的 4%,这是公司所收取的手续费,乘以当时比特币的价格,人民币 24,518 元(约为美金 3,500 元)。”

因此,加上所谓的违约金,诉请的总金额将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约为 430 万美元。

币印的反击

但币印创始人的代表律师们否认这项指控,并向法院表示,潘志彪没有履行协议的义务,因此不应该被命令支付赔偿。

潘志彪的律师表示,比特大陆没有根据协议按时向潘志彪支付一开始的赔偿金,根据协议的内容,如“乙方(潘志彪)离职一个月内,甲方(比特大陆)没有支付乙方竞业禁止补偿金。”

此外,潘志彪的律师反驳道,币印所收的交易费用并非必然代表公司的获利,因为截至听证会当天,该公司仍无法创造获利。另外,律师也表示,币印成功开采 26,825 个比特币,也不必然意味会对 BTC.com 造成损失。

律师表示:“在整个网络里面从事比特币挖矿的矿池有很多家,并不是只有我们两家,不是非此即彼,即使币印没有运营比特币挖矿,也不当然认为对方就能挖到,也可能被其它公司挖到。”

到目前,从公开纪录中仍不清楚法院是否有做出判决,或何时会做出判决。法官在听证会的最后,询问双方是否愿意和解。比特大陆的律师在庭上拒绝对此进行讨论,并建议待至听证会休庭后。

比特大陆拒绝就案件的最新状况发表评论或提供任进一步的澄清。而币印的高层在 CoinDesk 发稿截止前未做出回应。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不是比特大陆第一次与前高阶员工发生法律纠纷。

2017 年,比特大陆起诉了公司的前芯片设计总监杨作兴(Zuoxing Yang),他在离开公司后创立了比特微(Bitewei),生产与比特大陆竞争的采矿设备神马矿机(WhatsMiner)。比特大陆指控该公司侵犯其专利权。

比特大陆最初要求 260 亿元人民币的赔偿金,即 38 亿美元,但后来又将赔偿金改为 38 万美元。2018 年,在杨作兴成功的撤销比特大陆在该争议技术方面的专利后,审理此案的新疆法院驳回了比特大陆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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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币能成为新货币形态中“最靓的仔”?

稳定币能成为新货币形态中“最靓的仔”?最近一些主要国家央行高层、政要发讲话中谈到加密货币时,都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加密货币尤其是稳定币在解决零售跨境支付、金融普惠性等方面带来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已具有支付和价值储存的货币属性。

但目前缺乏适当的监管框架,如果任其发展,一旦在货币流通中占据主导地位,将会给现行的法定货币体系带来系统性风险和更广泛影响,严重挑战国家货币主权。如英格兰银行副行长乔恩·康利夫在最近的一次讲话中说到:

“与大型技术和社交媒体平台相联系的稳定资产很有可能成为主流,公众会把银行账户里所有或大部分资金取出来,存入非银行机构提供的虚拟钱包中……通过银行体系向实体经济提供的信贷可能会变得更弱,甚至消失。”(Jon Cunliffe,2020)

日本自民党议员山本幸三近期接受Cointelegraph Japanr的采访时也表达了类似的隐忧,认为Facebook等Bigtech发行的稳定币是有可能具备货币的支付和价值储存功能,但是作为货币的计价单位,必须由政府控制。

“如果日本不发行数字货币,而全世界的人都在使用其他数字货币,日元就会被遗忘,失去主权。”(Kozo Yamamoto,2020)

一、为什么货币的计价功能(或者价值尺度)与国家货币主权密切相关,具有“国之重器”不可受制于人的重大意义?

价值尺度是货币的最基本属性:货币的所有属性中,它作为商品一般等价物,衡量一切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是最本质的属性,在价值尺度这一前提下,支付手段与价值储存功能才有可能实现。在现代社会里,货币的价值尺度往往表现为法定数字货币单位,甲向乙支付1000元人民币购买商品,丙把200美元存入银行账户,丁用500欧元支付公共事业费用,无论是实现支付,还是财富表达,都是与一定数额的法定货币单位密切相关。

法定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受到法律保护:在很多国家或地区,法定货币被法律认定为有效合法的公私支付手段。如,在美元纸钞上印有“THIS NOTE IS LEGAL TENDER FOR ALL DEBTS,PUBLIC AND PRIVATE”(本券是法定货币,用于一切公私债务支付)、英镑、澳元、港币等钞票上也有类似文字。法定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有些国家并不一定是强制作为惟一有效支付手段,但通过法律规定保证使用法定发生纠纷时可以得到相关法律保护。

国家货币主权代表对货币价值的承诺担保:货币起源是一个历史过程,但从有国家发行货币以来,货币价值的担保就是国家的职责。西方最早由国家发行的金属铸币是公元前6世纪吕底亚王国发行的白金币,在硬币表面铸上狮子图案,代表当时的政权对硬币币值的担保。

从吕底亚硬币的狮子图案,到今天美元钞票上印的支付承诺,以及各国钞票、硬币上出现的国徽、印章、国家首脑肖像等,都是国家主权的图像化,象征着政府或货币管理当局对所发行的法定货币的价值担保与兑现承诺。当然更重要的是政府或发行当局制定的法律制度,对货币主权提供支持。如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吕底亚白金币图片来源:Reid Goldsborough)

这种价值承诺,通过法律和货币政策等规定体现为对持有者在持有和使用时受到保护,包括币值稳定、面额结构合理、满足供应、流通顺畅、防范伪造等。当持有的钞票或硬币实物出现损坏向银行要求兑换,或者旧版货币停止流通换发新版货币时,由发行机构负责兑换或者赎回。有些国家对所有已发出货币实行永不召回政策,如美元、港币等,但承诺如果出现钞票不适宜再流通情况时可以向发行当局申请兑换为新钞。

二、私人机构发行的货币能否承担起货币价值尺度的功能?

从近现代历史看,很多国家或地区的货币发行都经历了由分散到集中、由私人机构发行到公共部门发行的过程。其主要原因,就是分散的、多主体发行,不能确保币值稳定、汇率统一和安全运行。加拿大央行的Ben Fung等人(2017),从交换媒介应当具有方便交易、防伪性好、安全性高、稀缺性和一致性的理想特征,对美国、加拿大和瑞典3国在央行成立前后多种机构发行钞票的历史进行考察,提出:

私人发行货币缺乏安全性:即发行者不能满足持币人等值兑付为铸币的要求,或者发行机构破产时不能等值偿付持币人。如1887年加拿大海事银行破产,其流通中31.4万元钞票直到两年后才全部兑付收回。历史经验证明,确保现钞安全除管理外还需要其他制度安排。美国财政部为任何破产的国家银行兑付钞票。1890年加拿大银行法确立了加拿大保险制度,建立加拿大流通兑付基金,为破产银行兑付钞票提供支持。今天各国实行的存款保险制度,正是央行为法定货币提供最后担保人的有效措施。

私人发行货币无法保持较高稀缺性:即控制发行货币的通胀率。保证币值稳定,控制通胀率是央行的货币政策目标。而私人发行货币很难做到这一点,按照当时规定货币发行量不能超过银行实收资本加储备金。

在兑现性纸币发行时代,私人发行机构由于管理能力不足、管理人员渎职或者仅仅是价格波动,发行准备低于所发行的货币总值是普遍现象,一遇各种动荡就会出现银行挤兑,何谈币值稳定? 私人发行货币缺乏统一性:如果没有政府干预或机制安排,不同主体发行的货币无法按照规定面额相互兑换。

如19世纪到1934年加拿大央行成立之前,加拿大流通的钞票有私人特许银行发行的银行券,也有当时的加拿大自治领发行的政府券,多种货币单位并行,有先令、镑也有元,货币面额五花八门,甚至有4、5、6、7元等,换算十分不便,带来很高的交易成本。

今天约有1000余种数字货币,都有自己的货币单位,相互之间存在多重均衡关系,在稳定币出现之前,各种加密货币之间的汇率关系是比较混乱的。稳定币出现后,各种加密货币之间的汇率实际是以法定货币为参照。独立的私人货币价值尺度,在现实世界里没有立足的可能性。

三、稳定币的出现能否给私人加密货币带来币值稳定的保障?

从目前看,稳定币的出现并没有给私人加密货币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相反加速了这一市场行情的动荡不安.

法国央行近期关于稳定币的报告(Anastasia Melachrinos和Christian Pfister,2020)认为:像Tether币这种采取链下担保的稳定币,担保资产100%存放在第三方,理论上应经常接受外部审计核查,但实际上未必能够付诸实施,一是管理成本很大,二是在全球低利率环境下,作为资产担保的法定货币收益甚微,100%充足准备不太可能弥补成本。

他们发现2017年末至2018年初比特币价格剧烈振荡的行情与泰达币发行激增之间有一致性:比特币价格下降42.7%,而Tether币交易量增加213%。当时Tether币的发行机构也拥有Bitfinex交易平台,被人怀疑没有预先持有发行Tether币所必需的等值美元储备,而是利用比特币的溢价来补充其美元储备。由此可见Tether币助长了比特币泡沫。

近期加密货币市场的蹦极行情中,稳定币的表现十分“抢眼”:作为稳定币中的“王者”Tether币不到一周增发3亿枚,在3月12日BTC价格断崖式下跌之际,Tether币的OTC价格一度达8RMB上面这些。到3月20日其买入报价还维持在7.25RMB,而作为它的后备资产美元与RMB汇率是1:7.05.另外还有USDC、PAX、BUSD和TUSD等4种稳定币也名列稳定币市场总额前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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